建站百科Website News

当前位置:首页 »从即日起符合以下三个要求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从即日起符合以下三个要求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至成科技2023-07-27访问量(2286)评论(0)
摘要:根据陕西省通信管理局2023年7月24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法定的有关要求,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企业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的条件。不属于依法必需取得许可的业务形态或企业申请材料不符合必备条件的,我局将依法不予许可。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业和

依据陕西省通信管理局2023年7月24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公告”显示:

根据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法定的有关要求,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企业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设立的条件。不属于依法必需取得许可的业务形态或企业申请材料不符合必备条件的,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将依法不予许可。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下列业务形态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1、企业利用自身网站并以自营方式直接销售自身或其它企业的商品或服务,无其它单位或个人以自身名义入驻该网站实施销售行为的,不属于增值电信业务,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企业利用自身网站自行发布与企业自身相关的信息,并非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用户发布信息提供平台服务的,不属于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企业依托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平台的小程序、公众号或依托智能终端设备的应用程序等形式经营业务,且无其他独立运营平台的,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原文链接:https://shxca.miit.gov.cn/xwzx/tzgg/art/2023/art_273781c7ddb2495292b1546aa49793a9.html


扫描左侧二维码
关注至成微信公众号

西安至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2-2025  xazci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zcit@zcit.net     邮政编码:710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陕B1.B2-20140011     陕ICP备12008874号-1

联系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四路西安国际企业中心B座23层06-10室    售前咨询热线:02989390727    售后服务电话:02989390727

西安网站建设、网站设计制作公司-至成科技,已为众多企业提供网站建设网站制作响应式网站设计手机网站建设虚拟主机云主机服务器租用等建站解决方案。

域名合作伙伴:新网互联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陕公网安备 61019102000393号

网络警察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不良信息举报中国文明网西安工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